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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2008年12月30日 石涛  审核人:   (点击: )

附件一: 

综 合 评 估 法 

一、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部分满分为80分,各评审因子如下。 

(1)总报价40分。所有保留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含1%)扣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含1%)扣0.5分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15分) 

以最接近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负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每个分部工程中按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占该分部工程全部综合单价的比重,从高至低抽取1-2项清单项目报价共15项(同类项只取一项),以同一编号抽取其他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招标人也可根据工程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按比重由高到低原则明确15项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作为评审内容。 

抽取(或明确)综合单价报价后,将同一编号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主要项目清单报价得分==1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15分) 

措施项目清单除不可竞争费外,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所列措施项目中,至少选取5项(不足的全部选取)评审项目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 

以相对应施工方案可行的措施费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1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主要材料报价(10分) 

以最接近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负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按材料单价费占全部材料比重,从高至低抽取10项不同类型的材料,同类型材料中只取比重最大的一项,以同一编号抽取其他投标人的主要材料报价进行评审。 

将抽取的10项材料报价同一编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主要材料报价得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商务标总得分:上述评审因子评审分数之和。 

二、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满分为15分。 

技术部分的评审评分按附表3所列内容进行。 

技术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评审分和一个最低评审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5分,其中:包括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近年来信用、履约、业绩等情况及拟派出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各项考核内容和分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明。计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信用档案记录为准。所有证明一律无效。 

四、汇总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档案各项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意见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附件二: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一、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措施、工期保证、劳动力计划、施工机械配备、安全文明措施和综合管理水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特点等进行“可行”或“不可行”的评审。 

技术标“可行”的进入商务标评审。 

技术标“不可行”是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满足国家及省有关建筑施工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要求;项目班子配备不能满足最低岗位设置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可行”的其它情形。 

经评审对“不可行”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写出书面报告。 

二、商务标的评审 

1、总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低于所有保留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询标,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抽取一定数量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进行分析,并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工程质量为目标进行评审,报价有明显错误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评审结束后写出书面结论意见。 

3、措施项目报价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实际对投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报价和相对应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如果措施项目报价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或与其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不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主要材料报价评审 

主要材料是指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特殊材料。 

如果主要材料报价出现低于同期造价部门定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10%,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相关说明资料和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了相关材料但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低价理由不成立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上述评审中被拒绝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写出书面结论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标委员会经上述评审后在保留的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结论意见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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